2010/11/20

驅逐商學會

做學生會內閣的最後一仗,是在評議會內,力主驅除商學會。

隨著學生活動不斷拓展,學會預算亦不斷增加。除了收取會費和申請學生會撥款,邀請外間團體成為贊助商,也是無可厚非的做法。然而,假如港大學生會的贊助商標,多得像格蘭披治賽車手戰衣的時候,學術機構的中立與公正,也就蕩然無存了。一九八四年的洛杉磯奧運,首次引入贊助商制度,扭轉了主辦國必負巨債的宿命,卻也惹來過度商業化,損害奧林匹克精神的非議。此後國際奧委會開始逐步修訂嚴格的贊助守則,確保經濟效益與體育精神並行不悖。為了防止無限制的商業化玷污港大的學術性和學生會作為社會良心的公信力,學生會亦設立了一套嚴謹制度,審批贊助商進入校園,以及批准後的宣傳形式。

商學會歷年來就不止一次把校園變成廣告雜誌,為企業大賣告白,勢成喧賓奪主之局。而且,商學會沒有考慮自己作為學生會的一分子,屢次先斬後奏,視制度於無物,豎立了很壞的榜樣。評議會為了維持紀律,歷年來多次小懲大戒,把它降格為半屬會,褫奪其部份權利,待監守行為一段時間後,才恢復其身份;然而到我行將卸任的時候,商學會的犯規紀錄已至忍無可忍的地步,幹事會對於是向評議會提出,把商學會逐出學生會。

這應該是學生會幾十年來頭一遭,連報紙都報出來了。商學會自知理虧,多次登門向幹事會求情,誓神劈願以後乖乖遵守規則。可是他們這套「低低地躀一舖」的把戲實在讓人看膩,完全沒有誠意,而且當時評議會已經受理議案,一切必須留待議會上解決。

能經營多年而自全,商學會也不是吃素的。會議當晚,商學會把近十屆的老幹事全請回來,為自己站台,擠得議事廳水洩不通;他們的詭辯技巧也令人眼花繚亂,一時指自己沒有犯錯,一時又說自己即使犯錯亦不致於被逐出學生會,加上煽情的演繹,令一些不明就裏的評議員以為是幹事會反應過敏了。

幹事會不敢怠慢,一方面羅列證據,揭破商學會種種托辭,指出其歷年犯規有跡可尋,不但損害了學生會與港大的聲譽,亦對循正途申請贊助的學會極不公平;一方面與仗義執言的評議員裏應外合,游說仍未表態的評議員,不能姑息這種只顧私利的害群之馬。從晚上六時到凌晨三時,經過近十小時的激辯,雙方已戰至筋疲力竭,在太陽即將重臨的時份,商學會的去留交給了評議員決定。

表決以暗票形式進行,議案最後以三分之二票數獲得通過,學生會將驅逐商學會,並註消其附屬於學生會的銀行戶口,凍結所有資金。所謂凍結,就是不容任何團體動用這畢錢,以免事件最後惹來「商學會跌倒,學生會吃飽」之類的無謂揣測。

這算是學生會評議會內罕見的大陣仗,雖然只算家門內的事情,但相比批評特首施政之類取態幾乎一面倒的話題,會眾之間的對抗程度無疑強烈得多。

學生會的議會政治雖然經常惹來「口水會」、「家家酒」之譏,但除非你是釋迦牟尼,生出來就懂說話,否則即使吹枯噓生如奧巴馬,口才也不是天掉下來的,必定經歷一番成長的過程。議會訓練確實讓一群懵懂少年學懂做事要「孭飛」,思考時縱觀全局,學懂據理力爭,平均不同團體的利益,讓他們體會到那些聽起來理所當然的大道理,到實踐的時候原來是多麼的困難。人情練達即文章,履職學生會一年,性格肯定比剛入學時成熟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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