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25

HKUSU runs SAP

言之鑿鑿地講了許多港大學生會的事情,如果我說我其實沒上莊,恐怕要被各位用臭蕃茄擲至重傷。是的,鄙人一年級時已經是港大學生會幹事,履職體育聯會會長。

為什麼想上莊?一年級的我並沒有想很多,只覺得能夠自己搞活動很好玩,於是開始到處看看有甚麼學會值得參選。可是從文學院學生會、舍堂學生會到辯論學會,我總是不太感冒。直至有一次聽到體育聯會,我知道我找到了。

體育聯會是學生會旗下最大分支,總領二十三個體育學會(聽說現在已經是二十四個),會務包括統籌每年四百多場校內的舍際和院際體育比賽,與中文大學合辦兩大體育節,及與澳門大學合辦港澳體育節等;日常行政則包括監管體育學會運作,與港大體育部磋商大小事務等,聽起來相當有趣。

更何況,體育聯會會長在學生會有著足輕重的地位。其實其他大專學生會都設有的「體育幹事」,然而別人一般只有一個人一雙手,很難做些甚麼,真正的工作基本都交給體育部職員辦理;港大學生會因為體育架構特別龐大,於是這位「體育幹事」自己也需要另組內閣,自立門戶。一百一十個屬會中,所有頭兒都只能叫「主席」(Chairman),只有四個能稱「會長」(President),分別是學生會(Students’ Union)、體育聯會(Sports Association)、文化聯會(Cultural Association)及學社聯會(Independent Clubs Association)。拜校內熾熱的舍際比賽所賜,每年的體聯會長都備受注目,人稱「SAP」(Sports Association President),與學生會會長「SUP」(Students’ Union President)僅一字之別。如果閣下再知道張永霖、楊森與更多賢達都曾是體聯會長的話,應該會明白為何它對一個渴望發揮所長和被認同的一年生如此吸引了。

想做是一回事,有沒有能力做又是一回事。參選並不是擺家家酒鬧著玩的,從組閣開始,到搜集資料、請益前人、準備政網,只有短短幾個月,對於從來沒有活動經驗的我來說,實在很揠苗助長。

而且,我還要比莊友學得更快更多,才能演好會長的角色。有一次,我向當時即將卸任的學生會內務副會長請益會長之道,他便隨口問了兩個很基本的問題:一,學生會的職責是麼?二,做會長的首要條件是什麼?

我啞口無言,甚麼都沒能回答上。也就是說,我依然對做會長感到茫無頭緒。

那位副會長並沒有責怪我,而是諄諄善誘的給我答案:學生會屬會功能各異,但性質離不開「領導會眾」(to lead)、「服務會眾」(to serve)和「代表會眾」(to represent)三項;會長要做得好,首要條件是有「眼界」(Mission and Vision),能極目千里,看到宏大願景,絕不能是瑣瑣屑屑、見木不見林那種人。這幾句話,於我受用無窮。

好不容易準備好一切政網,我和我的莊友便開始闖第一關—諮詢大會(Campaign)。港大的諮詢大會是出了名的變態,一個內閣接受諮詢,可以動輒是連續幾十小時不眠不休,美其名為鍛鍊意志,實則非常缺乏效率。幸好這種奇怪的風尚在我那幾年開始收斂,像我的諮詢大會就不過十三小時,分兩天晚上進行,過程一切順利。

一般來說,諮詢大會之後就是投票的日子,內閣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幾乎必定當選。正當我和莊友們以為能夠高歌猛進大展拳腳的時候,想不到意外還是發生了。

體聯內閣由體育學會在體育評議會(Sports Council)中投票選出,上屆幹事也會在同一會議中卸任。各體育學會和我們上屆幹事關係很僵,於是計劃在該會議中提出不信任動議(vote of non-confidence),把即將卸任的體聯會長彈劾下台,結果形成內閣和學會的拉鋸,造成多次流會。雙方曠日持久的對峙了近四個月,甚至即使請來法律學院教授做法律諮詢,依然無法調解。我們夾在中間,一方面在每次收到會議通知時「邀請」各評議員時到達,一方面又名不正言不順地按原本的政綱工作,直到八月,雙方大概都厭倦了這無聊的拉鋸,我們才在經歷六次難產後的第七次投票大會中上任。